公司不交社保,真的会被罚到肉疼吗?
老张是我的一位企业主客户,上周急匆匆冲进我办公室,额头冒汗,第一句话就是:“律师,我听说隔壁厂子因为没给员工缴社保,被罚了十几万!这……这是真的吗?会不会坐牢啊?”
我给他倒了杯茶,缓缓说:“老张啊,社保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律强制的‘必选项’,不缴?罚单绝对跑不掉,搞不好还真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社保是底线,触碰必受罚|
很多企业主,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老板,常抱有侥幸心理:“员工没主动要,我不缴也没事吧?”“用现金发工资,查不到吧?”“大不了离职时多给点补偿?”——这些想法,危险至极。
行政处罚是“标配”。
根据《社会保险法》,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社保机构会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利滚利的速度可不慢),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欠缴10万元社保,最高可能被罚30万!这还不包括滞纳金。
员工可以随时“翻旧账”。
即使员工当初签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这类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员工任何时候都可以投诉举报,要求公司补缴,一旦查实,企业不仅要补缴本金、滞纳金,还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如果员工因此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生育津贴、工伤待遇等,公司还得全额赔偿这些本应由社保基金支付的损失。
最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如果公司有能力缴纳却拒不缴纳,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后仍不缴纳,就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或“社保欺诈”,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这不是危言耸听,浙江、广东等地已有判例。
|给你的几句实在建议|
如果你是企业主:
别把社保看作“成本负担”,它是企业的法定责任和风险防火墙,员工医疗、工伤、生育等风险,本应由社保基金分担,若因小失大,一次工伤事故或集体诉讼,就可能让企业一夜回到解放前。如果你是员工:
社保是你合法权益的“护身符”,发现公司未缴,先友好沟通,沟通无效可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记得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并赔偿损失。
|相关法条速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虽该罪主要针对“劳动报酬”,但司法实践中,恶意拒缴社保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能被参照适用或关联追责。)
|小编总结|
社保问题,看似是“钱”的事,实则是“法”的事,更是“人心”的事。企业省小钱的心思一动,法律风险的大坑就在脚下;员工一时沉默退让,未来权益的保障就可能悬空,无论是企业主还是劳动者,都请记住:社保是刚性的法律底线,不是可谈可舍的筹码,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才是对双方最稳妥的保护。
规矩在纸上,更应落在行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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