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保折现给员工,公司这是在发福利还是挖大坑?
老张去年入职一家创业公司,老板拍着他肩膀说:“咱这儿工资给你开高点儿,社保就直接折现发现金了,你到手更多,公司也省事,双赢!”老张一听,觉得挺划算——每个月多拿一千多块,真金白银的,比那看不见摸不着的社保强多了。
可这看似“双赢”的操作,背后却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和人生隐患,公司省下的真是“麻烦”吗?员工多拿的真是“实惠”吗?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聊明白。
你以为的“实惠”,其实是“空中楼阁”
短期看是多拿钱,长期看是亏大了公司把本应缴社保的钱直接发给你,表面看月收入涨了一截,但社保断缴的直接后果是——你的购房、落户、子女入学资格瞬间清零,在很多一线城市,社保连续缴纳年限是硬门槛,一旦断缴就要重新计时,为了多拿几千块,可能损失几百万的购房资格,这账怎么算都是血亏。
抗风险能力归零,一病回到解放前医疗保险一旦停缴,次月就失效,万一这时候生病住院,所有医疗费用全靠自己扛,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通常能达到80%-90%,一场大病的花费可能直接掏空你多年积蓄,甚至拖垮整个家庭。折现的那点钱,在巨额医疗费面前简直是杯水车薪。
养老待遇大幅缩水,未来领的可能是“白菜钱”养老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现在贪图小利放弃缴纳,未来的养老金水平会远低于正常缴纳的同事。相当于用未来的稳定保障,换了眼前的一时爽快,这绝对是笔失败的“人生投资”。
公司的“省事”,实则是“违法埋雷”
这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没有任何例外《社会保险法》明确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双方自愿”协议完全无效!法律不支持任何形式的社保折现,只要员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告一个准,公司不仅要补缴,还得支付高额滞纳金。
公司风险极大,员工随时可以“秋后算账”员工任何时候反悔,都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即便当时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在法律面前也如同一张废纸,这意味着公司埋下了一颗不知何时会爆炸的“地雷”,一旦引爆,除了补缴和罚款,还可能被列入社保失信黑名单,影响企业征信和招投标。
工伤事故是公司的“灭顶之灾”如果没缴工伤保险,员工一旦发生工伤,所有法定待遇(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亡赔偿等)将由公司承担全部费用,这很可能是一笔高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支出,足以让一家中小公司直接破产。
给各位职场人的真心建议
- 对你而言:坚决拒绝“社保折现”的诱惑,这是你合法权益的底线,也是你未来生活的保障网,不要为了眼前小利,赌上自己的未来和抗风险能力,如果公司强制要求,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沟通记录等证据。
- 对公司而言:别再耍小聪明,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是法定的、强制性的义务,是最基本的用工成本和企业责任,妄想通过这种方式“降本增效”,最终只会付出更沉重的代价,规规矩矩依法办事,才是企业长久经营的正道。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缴费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违法,员工可随时走人并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属无效条款,法律不予承认。
社保不是一种“福利”,而是国家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强制性保障;企业为员工缴社保也不是一种“恩赐”,而是无可推卸的法定义务。“社保折现”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危险游戏,是拿未来的稳定换眼前的浮利;对企业而言,是在用今天的侥幸赌明天的破产。真正靠谱的公司,谈钱更谈保障;真正有远见的职场人,看当下更看未来。守住法律的底线,就是守护我们自己最坚实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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