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个税还用缴吗?资深律师帮你算清这笔糊涂账!
老张最近愁眉苦脸地找我喝酒,一开口就倒苦水:“兄弟,我公司这几年效益不好,社保一直断着没缴,可税务局突然来查账,说我个人所得税也没缴够,我就纳闷了,公司连社保都没给我缴,我凭什么还要缴个税?这俩不是一回事吗?”
这话听着好像有点道理,但作为律师,我必须告诉你:这完全是两码事!社保和个税,就像是你的两条腿——一条管养老医疗,一条管国家税收,少了一条,另一条还得照样走路,我就用大白话帮你捋清这其中的门道。
咱们得掰扯明白一个核心逻辑:社保和个税的缴纳义务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依据的是不同的法律法规,负责征收的部门也不同(社保由人社和税务部门负责,个税纯粹由税务部门征收)。公司不给你交社保,是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但如果你因此就不申报个税,那就是你违反了《个人所得税法》,一码归一码,违法行为不能互相抵消。
举个例子,这就好比你去餐厅吃饭,餐厅没给你开发票(它违法了),但你不能因此就不付饭钱(否则你也违法了),税务局来找你追个税,是因为你确实拿到了收入,达到了起征点,产生了纳税义务。你的到手工资,是已经默认为“税后”概念的,公司没给你扣缴,不代表义务消失了,只是帮你“垫付”了这笔钱的公司也一起违规了,到时候查起来,公司和个人一个都跑不了。
那为什么有人会觉得“没社保就不用缴个税”呢?这种误解可能源于一些操作上的“巧合”,很多不正规的公司,为了省成本,往往喜欢把员工的工资拆成两部分:一小部分通过银行发(用来做账),大部分用现金或私户发(用来逃税和逃社保),在这种操作下,你的社保基数按低的那部分算,自然很低甚至为零;但你的全部收入,只要超过了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你就必须为超出的部分缴税,税务局一旦通过大数据查到你的银行流水、消费记录与实际申报收入不符,麻烦就来了。
不交社保的后果很严重,但绝不意味着个税就能蒙混过关,社保断缴,直接影响你未来的养老金、医疗保险报销、生育津贴,甚至在一些城市还会影响购房、购车摇号、孩子上学等资格,而个税逃缴,直接的后果就是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认定为偷税漏税,留下不良的纳税信用记录,未来贷款、出国都可能受阻。
不交社保并不能免除个税缴纳义务,你的收入是你的,国家的税款是国家的,这是两条平行的线,千万别把公司的过错,变成了自己的双重风险。
建议参考
如果你遇到了和老张一样的情况,别慌,也别想着硬扛,我给你几条实在的建议:
- 先自查:拿出你的工资条和银行流水,算清楚你过去一年的真实总收入是多少,是否超过了年度6万元的免征额(每月5000元)。
- 主动沟通:立即与公司财务或负责人沟通,明确指出同时不缴社保和个税的双重法律风险,要求公司尽快补缴,最好能留下书面沟通的记录。
- 保留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沟通的聊天记录等,全部整理保存好,这些都是未来维权或说明情况的铁证。
-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与公司沟通无效,或者已经收到税务部门的通知,别犹豫,尽快咨询专业律师或税务师,他们能帮你评估风险,制定最有利的应对策略,比如如何合规地补申报,以及如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不缴社保的行为。
合规是最好的保护,为了省一点小钱,赌上自己的信用和未来,这笔账怎么算都亏。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说到底,社保是你未来的保障,个税是你当下的义务,老板用“不缴社保”来忽悠你,可能还附赠一个“帮你省税”的甜蜜陷阱,但这本质上是把你往火坑里推。你以为省下的钱,未来都可能变成数倍的罚金和无法弥补的权益损失,在法律面前,糊涂账总有一天要算清楚,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从认清每一笔钱的去向开始,这不仅是精明,更是对自己人生的负责。
不交社保,个税还用缴吗?资深律师帮你算清这笔糊涂账!,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