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要哪些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需要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的病历材料、检查检验报告等资料。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重要资料。首先是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用以证明伤害是因工作导致。其次是有效的诊断证明,它明确了劳动者所患伤病的具体情况。完整的病历材料也必不可少,包括出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能全面反映伤病的发展和治疗过程。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如影像学检查报告、血液检查报告等,可为鉴定提供客观依据。可能还需要劳动者的身份证件等其他辅助材料。
这些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工伤认定决定书确保鉴定的针对性,诊断证明和病历材料等则为鉴定专家提供了详细的病情信息。缺少任何一项关键资料都可能影响鉴定的进程和结果。劳动者或其所在单位应认真准备,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有效。同时,在提交资料时,要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以提高办理效率。如果对所需资料存在疑问,应及时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沟通,获取准确的指导和要求。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