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让交社保,我能选择不交医疗部分吗?律师告诉你真相!
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一名从业15年的资深劳动法律师,每天,我都会接到各种咨询,其中不少朋友问我:“单位要求缴纳社保,但医疗部分费用高,我能偷偷不交吗?”这种想法很常见,尤其在经济压力大的时候,但作为一名律师,我必须直言:这绝对不行!我就用大白话聊聊这个话题,帮你避开法律风险,别担心,我会一步步解释清楚,让你明白为什么必须全额缴纳社保,包括医疗部分,社保不是“可选项”,它是你权益的“保护伞”——万一生病了,没有医保,那可真是“病不起”啊!
咱们聊聊社保的本质,社保全称社会保险,它可不是单位或员工能随意“挑挑拣拣”的,它包括了五个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就是常说的“五险”。医疗保险是其中的核心部分,法律规定必须缴纳,任何人都不能选择性地“交或不交”。为什么这么严格?因为社保是国家强制性的保障体系,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想想看,如果你只交养老不交医疗,万一哪天感冒发烧或更严重的病,医保卡刷不了,自掏腰包的压力多大?现实中,我就处理过不少案例:有员工为了省点钱,和单位“商量”不交医疗,结果生了大病,花了几万块全自费,后悔莫及,更糟的是,单位如果配合这种操作,会被罚得“肉疼”——轻则罚款,重则吊销执照。
从法律角度说,单位和员工在社保缴纳上是“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单位必须为员工全额缴纳所有五险,包括医疗保险;员工也必须配合,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这不是“建议”,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硬性规定,如果你觉得“医疗部分费用高”,想省点钱,那可得小心了:法律上,员工拒缴社保属于违约行为,单位可以解雇你,而且你还得补缴欠费加滞纳金,反过来,如果单位忽悠你说“医疗不用交”,那它就是在违法——员工有权投诉,追回权益,我去年就帮一个客户打赢了官司:单位只交养老不交医疗,员工投诉后,单位不仅补缴了费用,还被罚了5万元,所以啊,社保是“全套餐”,不能“拆单”——医疗部分,你必须交!
为什么这么强调医疗部分?因为它是社保中最“实用”的险种。医疗保险覆盖日常看病、住院和大病报销,平均能报销70%以上费用,这是实打实的“救命钱”。省那点小钱,换来大风险,太不划算了,社保缴纳记录关系到你的积分落户、子女教育等福利——漏缴医疗,可能连买房都受影响,社保不是负担,而是投资在自己身上的“安全网”。
建议参考
作为一名律师,我建议你这样做:
- 定期检查缴纳记录:每月登录当地社保官网或APP,查查单位是否全额缴纳了五险,尤其医疗部分,如果发现漏缴,立即截图保存证据。
- 积极沟通维权:如果单位说“医疗不用交”,别沉默!先书面提出异议,保留微信或邮件记录;无效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电话12333)或社保局投诉,投诉是免费的,别怕麻烦。
- 别贪小便宜:哪怕经济紧张,也坚持缴纳——长远看,医保报销的钱远多于你省下的,如果实在困难,申请社保补贴或分期,但绝不能“断缴”。
这些小动作能帮你避免法律纠纷,保护自己的“钱袋子”和健康权益。
相关法条
以下法规明确规定了社保缴纳的义务,重点条款我摘录出来供你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施行)
- 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 第60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第63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施行)
- 第11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 第26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这些法条强调:社保缴纳是强制性义务,医疗部分必须包含在内,违者必究。
朋友们,聊到这里,你应该明白了:单位让交社保,医疗部分绝不能“不交”——这是法律红线,也是保护你自己的智慧选择。社保不是“负担”,而是“护身符”;省小钱可能吃大亏,别等生病了才后悔,作为律师,我见过太多人因小失大,所以真诚建议:老老实实缴纳,有问题及时维权,你的健康权益,值得你认真对待!如果还有疑问,欢迎留言讨论——法律路上,我陪你一起走稳。(本文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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