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第几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多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的法律依据较为广泛。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最为重要的法律之一。
在该法中,有诸多条款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比如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经济性裁员等。
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等也可能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和程序作出规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在实际操作中,要准确判断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依据,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以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时,都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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