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院感染?难道看病还会‘看’出新病?
原本只是小感冒,去医院挂个水,结果几天后反而发烧、咳嗽加重,甚至被诊断出肺炎?你可能会疑惑:“我明明是来看病的,怎么还‘看’出别的病了?”这背后很可能就是我们常说的——医院感染。
咱们就来聊点扎心但又不得不重视的话题:什么是医院感染?它离我们到底有多远?
医院感染,不是“医闹”,而是“医源性风险”
医院感染,专业术语叫“院内感染”或“医疗相关感染”(Healthcare-associated Infection, HAI),指的是患者在住院期间,或者在接受诊疗过程中,在入院时并未感染、也不处于潜伏期,而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简单说,就是你进医院时好好的,出来时却“带病回家”。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数据,我国每年约有8%的住院患者会发生医院感染,相当于每100个住院的人里,就有8个人“额外”被感染,更可怕的是,这些感染中,不少是耐药菌引起的,超级细菌”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治疗难度大,死亡率高。
感染从哪来?看似干净的地方,可能暗藏“杀机”
很多人以为医院消毒做得好,怎么会感染?但现实是——再严格的消毒流程,也挡不住人为疏忽和环境死角。
常见的感染途径包括:
- 医疗器械污染:呼吸机、导尿管、输液针头等若消毒不彻底,就成了细菌“高速公路”。
- 医护人员手卫生不到位:医生查房、护士换药,如果没规范洗手或戴手套,就可能把细菌从一个病人带到另一个病人。
- 空气传播:尤其是ICU、手术室等密闭空间,结核杆菌、真菌孢子可能通过空调系统扩散。
- 抗生素滥用:过度使用抗生素,导致体内正常菌群失调,反而让耐药菌“趁虚而入”。
最令人揪心的是,很多医院感染是可以预防的,世界卫生组织(WHO)明确指出:通过规范操作和科学管理,至少50%的医院感染是可以避免的。
谁该为医院感染负责?法律怎么说?
这里必须划重点:医院感染≠医疗事故,但也不等于医院免责。
如果医院感染是因为管理混乱、消毒不严、操作违规导致的,那就可能构成医疗过失,患者有权依法维权。
某患者因骨折手术后发生切口感染,经鉴定发现手术器械未达无菌标准,这种情况下,医院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反之,如果医院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感染属于难以完全避免的医学风险,那就不一定构成侵权。
关键在于:医院有没有做到“合理防范”?流程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完整?
建议参考:作为患者或家属,你可以这样做
- 主动询问消毒流程:比如插管、换药时,可以礼貌问一句:“这个器械是一次性的吗?还是已经消毒过了?”
- 监督手卫生:看到医生护士进病房前没洗手或没戴手套,可以提醒一句:“麻烦您先洗手,我有点担心感染。”
- 减少探视,降低交叉风险:尤其是老人、小孩、免疫力差的患者,尽量避免多人探视。
- 合理使用抗生素:不要一发烧就要求输液,滥用抗生素只会让身体更脆弱。
- 保留病历资料:一旦发生疑似医院感染,及时封存病历,必要时申请医疗鉴定。
相关法条参考(真实有效,非虚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规定,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条:
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共同的责任,应纳入医疗质量管理。
医院感染,不是“倒霉”,而是医疗安全的一面镜子,它暴露的不仅是细菌的威胁,更是管理漏洞、操作规范和责任心的缺失。
我们不能因为害怕感染就不去医院,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医疗环境并非绝对安全,主动防范,才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
下次你走进医院,不妨多一份警觉,少一份盲从,毕竟,健康不该在治病的过程中“二次受伤”。
知情、监督、沟通,是你在医院里最有力的“防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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