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探视孩子怎么起诉对方
如果对方不让探视孩子,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起诉: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证明您与孩子关系的文件,如、或等,以及对方阻止探视的相关证据,例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2. 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是的基层人院。
3. 起草起诉状,明确您的诉求,即要求对方保障您的,并说明事实和理由。
4.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缴纳诉讼费。
5. 法院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
6. 在庭审中,您需要清晰地陈述自己的主张和证据,以支持您的探视权诉求。
7. 等待。如果法院判决支持您的探视权,对方仍不履行,您可以申请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您应当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您的得到有效维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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