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性保健品立案标准
销售性保健品的立案标准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销售的性保健品属于假药、劣药,或者含有违禁成分,可能会被立案。
1. 销售的性保健品被认定为假药。例如,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2. 销售的性保健品为劣药。如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3. 销售的性保健品中含有法律明确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4. 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比如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
5. 未造成人体健康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6. 造成人体健康严重危害的,无论销售金额多少,都可能会被立案。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立案标准会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执行。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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