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摔倒但未就餐能否要求饭店赔偿?
在饭店摔倒但未就餐,有可能要求饭店,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饭店存在,比如地面湿滑没有设置警示标识,或者通道有障碍物未及时清理等,导致您摔倒受伤,那么饭店需要承担相应的。
但是,如果您自己存在过错,比如奔跑、未注意观察环境等,可能会减轻饭店的赔偿责任。
要确定赔偿责任,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饭店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这是判断的关键因素。
2. 您受伤的程度和造成的损失,包括用、误工费等。
3. 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是否有证人或者监控能够证明。
总之,未就餐在饭店摔倒要求赔偿不是绝对的,要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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