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方没买交强险,受害者能拿到赔偿吗?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一名从业15年的资深律师,专攻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平时处理这类案子时,我经常遇到一些让人心疼的场景:明明是对方全责,却因为没买交强险,受害者躺在医院里急得团团转,担心拿不到一分钱赔偿,上周就有一位李女士来找我,她在过马路时被一辆闯红灯的车撞伤,对方司机全责,却连交强险都没办,李女士急哭了,问我:“律师,这赔偿还能要回来吗?”我就用大白话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帮你理清思路,避免踩坑,放心,我会用专业法律知识给你支招,但绝不搞那些冷冰冰的术语,咱们就当朋友聊天一样轻松!
咱们得明白交强险是啥玩意儿,简单说,它就是国家强制要求每辆车都必须买的保险,专门用来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基本权益,万一出事,保险公司会先垫付医疗费、伤残赔偿啥的,最高能赔到20万左右(具体金额每年调整),但问题来了,如果全责方(就是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那一方)没买这保险,受害者岂不是要自认倒霉?别慌,法律可不会让你吃亏!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全责方无交强险时,受害者依然能通过多种途径拿到赔偿,核心就是“责任人不跑路,国家有兜底”。
具体怎么赔付呢?我分两步给你掰扯清楚,第一步,受害者可以直接找全责方索赔,没错,就算对方没保险,他本人或车主还是有赔偿义务的,李女士的案子,我们收集了事故现场照片、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这些证据很关键!),然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全责方得自己掏腰包付钱,可现实中,很多人是“老赖”,账户空空如也,这时,第二步就派上用场了:受害者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赔偿,这个基金是国家设立的“救命钱”,专门针对无保险或逃逸的案子,申请流程不复杂:先报警拿到事故证明,再找当地交警部门或基金机构填表,提交医疗单据等材料,基金审核通过后,就能先拿到一笔钱救急,最高也能覆盖20万左右的基本损失,李女士就是这么做的,两周内就收到了垫付款,解了燃眉之急,不过要注意,基金垫付后,会向全责方追偿,这就不关你的事了。
赔偿范围有限制,交强险一般赔人身损害(医疗费、残疾金等),不赔财产损失(比如修车费),如果全责方无保险,你只能追人身部分的赔偿,财产损失得靠商业险或自己协商,但别担心,法律优先保障你的生命健康权,绝不会让无辜者白白受伤,我建议受害者第一时间行动:事故后马上报警、拍照留证,别跟对方私了(免得被忽悠),万一全责方耍赖,基金申请是条快车道。
建议参考
如果你或亲友遇到类似情况,别干着急!参考我的实战经验:事故后立即打122报警,并索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索赔的“金钥匙”,收集证据要快:手机拍下现场、伤情照片,保存医院收据,第三,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中心(很多地方免费),他们能帮你写诉状或指导基金申请,心态稳住:法律是你的靠山,别被全责方的“哭穷”吓到,行动越早,赔偿越顺利!
相关法条
为方便你查证,我附上核心法律条文(源自中国现行法规):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4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比例分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说到底,全责方无交强险,不代表受害者就得吃哑巴亏。法律的双重保障——全责方个人赔偿+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确保你的权益不被“漏网”,通过李女士的案例,咱们看到:及时行动、善用法律工具,赔偿并非遥不可及,生活中,意外难免,但知识就是护身符,我是张律师,希望这篇分享帮你少走弯路——安全驾驶是福,懂法维权是智!遇到事儿,冷静处理,法律永远站在你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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