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买交强险撞人后,赔偿如何解决?专业律师深度解析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一名专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的资深律师,从业15年来,我处理过无数类似案件,发现很多车主为了省钱,只买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结果一出事故就慌了神,最近有位车主咨询我:“张律师,我的车只买了交强险,不小心撞了人,现在对方要几十万赔偿,我该怎么办?”这问题很典型,也暴露了大家对交强险的误解,我就用大白话,从法律角度给你掰扯清楚:只买交强险把人撞了,到底怎么赔付?文章全是我的原创见解,基于实战经验,帮你避开坑,确保价值满满,放心,我会讲得通俗易懂,但又不失专业性,重点部分我加粗了,让你一眼抓住核心。
原创文章内容:
咱们得搞懂交强险是啥,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买的,目的不是保护车主,而是保障事故中的受害人能拿到基本赔偿,简单说,它就是个“兜底险”,但赔付额度非常有限,根据最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23年修订版),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三块: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这些是每次事故的上限,超出一分钱都不赔。
假设你的车只买了交强险,然后撞了人,赔付流程是这样的:第一步,你赶紧报警(122)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确认事故责任,如果责任在你(比如你违规驾驶),保险公司会在上述限额内直接赔给受害人,举个例子:如果对方只是轻伤,医疗费花了1万元,交强险的1.8万元医疗限额就够用了,保险公司全赔,但如果对方重伤,医疗费飙到5万元,交强险只赔1.8万元,剩下的3.2万元就得你自己掏腰包,更糟的是,如果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交强险的18万元限额可能都不够丧葬费或康复治疗,那缺口就更大了。
这里有个关键点:交强险只赔受害人,不赔你自己车的损失或你的医疗费,如果对方起诉你,法院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按责任比例判赔,你全责的话,受害人能索要所有合理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超出交强险的部分,车主必须自担风险,这可能让你倾家荡产,我去年办过一个案子,一位车主只买交强险,撞人后医疗费超限20多万,他只好卖房赔偿,后悔莫及。
更严重的是,事故如果涉及酒驾、逃逸或致人重伤/死亡,你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比如被控交通肇事罪,那可不止赔钱,还可能坐牢,交强险的初衷是保护弱者,但只靠它,就像穿雨衣挡台风——根本不够用,现实中,医疗成本年年涨,一个骨折手术就轻松破万,交强险那点限额杯水车薪。
那为什么这么多车主只买交强险?一是图便宜(一年就几百块),二是误以为“强制”就够安全,交强险的设计就是基础保障,不是全包。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才是真正的“安全网”,它能覆盖交强险的缺口,保额从几十万到上千万可选,我常跟客户说:省小钱可能赔大钱,买保险不是赌博!
建议参考:
作为律师,我强烈建议车主们:别把交强险当万能盾牌!第一,务必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至少100万以上(现在保费不贵,一年千元左右),这样万一出事,保险公司能扛住大头,第二,事故发生后,别私了!立即报警、报保险,保留现场证据,第三,如果赔偿额大,赶紧找专业律师咨询——别等法院传票来了才慌,预防胜于补救,花小钱买安心,比事后砸锅卖铁强多了,想了解更多,可以查中国银保监会的官网或咨询本地律所。
相关法条:
为了让你有法可依,我附上核心法律条文(依据最新版本):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752号)
- 第十条: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 第二十三条:责任限额标准(死亡伤残18万、医疗费用1.8万、财产损失0.2万)。
- 《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订)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原则;超出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人身权益的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注:具体限额可能微调,以国家最新公布为准。
小编总结:
车只买了交强险把人撞了,赔付流程很简单: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超出部分全由车主自付,风险极高!核心思想就一句话:交强险是基础,但不是保护伞;买商业险,才能真安心,别为省小钱埋大雷,出了事再后悔就晚了,我是张律师,希望这篇文章帮你避坑——安全驾驶,保险加码,生活更稳当!如果有疑问,欢迎留言讨论。(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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