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到底是什么意思?很多人搞错了!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常说“我有这个权利”?
为什么在签合同时,总要强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为什么有人被打,第一反应是“我的权利被侵犯了”?
听起来,“权利”这个词好像无处不在,但真要问一句:权利到底是什么意思?很多人张口结舌,说不清道不明,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这个被天天挂在嘴边,却未必真正理解的“权利”。
权利不是“我想干啥就干啥”
很多人误以为,权利就是“自由”,是“我可以为所欲为”。“这是我的手机,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是我的权利!”
听起来挺有道理,但这种理解是片面甚至危险的。
权利,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认可的“资格”或“能力”。
它不是随心所欲的通行证,而是由法律赋予你、可以主张、可以保护、也可以被限制的一种合法利益。
举个简单的例子:
你买了一套房,法律承认你是房主,那你就有权利居住、出租、出售,甚至不让别人进。
但如果有人想进你家偷东西,你报警,警察说:“这是他的自由,他想进就进。”——这合理吗?显然不合理。
为什么?因为你的物权(一种权利)受到了侵犯。
所以你看,权利的核心,是“法律保护下的正当利益”,不是任性,而是边界内的自由。
权利从哪儿来?不是天生就有
有人觉得:“我生下来就是人,当然有权利。”
这话对了一半。
人确实有人权,比如生命权、人格尊严,这些是基本权利,但具体到生活中,绝大多数权利是法律“赋予”的。
- 你考了驾照,才拥有驾驶机动车的权利;
- 你注册了商标,才拥有商标专用权;
- 你签了劳动合同,才拥有获得工资、休息休假的权利。
没有法律支撑,所谓的“权利”就是空中楼阁。
就像你说“我有权住总统套房”,但如果没付钱也没合同,酒店完全可以请你出去——因为这个“权利”没法律依据。
权利和义务是“连体婴”
很多人只想要权利,不想尽义务。
比如租客说:“我有权住这房子!”
但欠了半年房租,还说:“你不能赶我走,这是我的权利!”
这显然站不住脚。
法律上的权利,几乎总是和义务绑定的。
你有权利收房租,前提是房东提供了符合标准的房屋;
你有权利不被歧视,但你也得遵守公共秩序。
权利不是单方面的索取,而是双向的平衡。
《民法典》里说得清楚:民事主体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这就像跷跷板,一头翘起,另一头也得压住,否则整个系统就崩了。
权利可以被侵犯,但也能被救济
生活中,权利被侵犯太常见了:
- 老板拖欠工资,侵犯了你的劳动报酬权;
- 网络造谣,侵犯了你的名誉权;
- 商家虚假宣传,侵犯了你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但关键来了:权利的意义,不仅在于“拥有”,更在于“可救济”。
也就是说,当你权利受损时,你可以去法院告、去投诉、去索赔——这才是权利的真正价值。
如果一个“权利”被侵犯了却没人管、没法管,那它就不是权利,只是口号。
建议参考:如何更好地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别把“我觉得”当“我有权”
多问问:这个权利有法律依据吗?是在什么条件下成立的?权利意识要强,但方式要合法
你可以维权,但不能以暴制暴,报警、起诉、调解,才是正道。保留证据,是维权的基础
合同、聊天记录、录音、转账凭证……这些都可能是你主张权利的关键。不懂就问,别硬扛
遇到复杂情况,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别等到权利过了时效才后悔。
相关法条参考(精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权利是什么意思?
它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种任性,更不是“我觉得我行”。
权利是法律赋予你的正当资格,是你可以主张、可以保护、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的利益。
它有边界、有前提、有对应的义务,更有救济的路径。
理解权利,就是理解现代社会运行的底层逻辑。
你越懂权利,就越不容易被欺负;你越会用权利,就越能活得有尊严。
别再模糊地说“这是我的权利”了——先搞清楚:
你依据哪条法律?在什么条件下?能主张到什么程度?
这才是真正的权利意识,这才是法治社会的公民素养。
权利不在嘴上,而在法条里,也在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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