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是什么意思?一文搞懂法律中的受让概念,别再傻傻分不清了!
你有没有在签合同、办房产过户,或者看公司股权转让新闻时,听到过“受让”这个词?
“甲方将其持有的股权受让给乙方。”
乍一听,好像懂,又好像不太明白。“受让”到底是什么意思?它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这个看似专业、其实人人都可能用到的法律术语。
“受让”到底是什么意思?
“受让”接受转让”的意思。
它是从“接受方”的角度出发的动词。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老王有一套房子,想卖出去,小李看中了,决定买下。
在这个交易中:
- 老王是转让方(把权利让出去的人)
- 小李是受让方(接受权利的人)
小李受让了这套房子的产权。
关键词来了:受让 = 接受别人转让的权利或财产。
它不是“赠送”,也不是“继承”,而是基于合同或协议,有对价地取得他人的权利。
“受让”常见于哪些场景?
别以为“受让”只是律师嘴里蹦出来的术语,它其实在生活中无处不在:
房产买卖
你买房时,就是受让了原业主的房屋所有权,合同里常写:“买方受让该不动产之全部权益。”公司股权变更
A股东把股份卖给B,B就是受让了这部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时,“受让方”一栏填的就是B的名字。债权转让
老张借给老李10万,后来老张把这笔债权转给了老王,老王就成了这笔钱的受让人,有权向老李要钱。知识产权转让
比如商标、专利、著作权,原权利人可以转让,新主人就是受让人。
看到没?“受让”贯穿于财产权利流转的全过程,是你“合法拿到别人东西”的关键法律动作。
“受让”和“转让”是一对“双胞胎”
很多人容易把“受让”和“转让”搞混,记住这个口诀:
转让是“给出去”,受让是“接过来”。
一个动作,两个视角。
就像接力赛:
- 上一棒选手转让了接力棒,
- 下一棒选手受让了接力棒。
两人完成的是同一个交接动作,但称呼不同。
合同里写“受让方”时,指的是权利的接收者,责任、义务、权利都从这一刻开始转移。
受让不是“自动生效”,关键在“交付”和“登记”
这里要特别提醒:受让 ≠ 马上拥有!
很多纠纷就出在这一步。
- 你和朋友签了股权转让协议,你是受让方,但没去工商局变更登记——那你可能只是“名义股东”,法律上不被完全认可。
- 房子签了买卖合同,你付了钱,但没过户——房子还没真正“属于你”,万一原房东把房子又卖给别人,你可能打官司都难赢。
“受让”要真正生效,必须完成法定程序:
- 不动产 → 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 股权 → 工商变更登记
- 动产 → 实际交付(比如车钥匙交给你)
否则,权利可能“悬在空中”,不受法律充分保护。
建议参考:作为“受让方”,你该注意什么?
如果你正准备“受让”某项权利,无论是房产、股权还是债权,一定要做到“三查一登记”:
- 查权利归属:确认转让人是不是真正的权利人(比如房产证名字对不对?)
- 查有无瑕疵:房子有没有抵押?股权有没有被冻结?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 查合同细节:明确受让范围、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
- 及时办理登记:别拖!权利转移以登记为准,越早办越安全。
你不是在“买一个概念”,而是在“接手一份责任和权利”。
谨慎一点,不吃亏。
相关法条参考(精简实用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受让人自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起,取得债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受让人据此取得股东资格。
这些法条都在强调一个核心:受让权利,必须依法完成程序,才能真正“落地”。
“受让是什么意思”?现在你应该彻底明白了:
它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术语,而是你生活中每一次“接手权利”的关键动作。
无论是买房、买股、买债权,你作为“受让方”,就是在法律上正式接过他人手中的权利火炬。
但火炬接得好不好,取决于你是否查清底细、签好合同、办妥登记。
别让“我以为”变成“我后悔”。
搞懂“受让”,就是搞懂了权利转移的第一课。
下次再看到“受让”两个字,别懵,你已经是半个法律明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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