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金到底是什么意思?别再傻傻分不清了!
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买房、买车或者签订一些重要合同时,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个词——“诚意金”,但很多人对它的理解并不清晰,甚至把它和“定金”、“订金”混为一谈,那么问题来了:诚意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诚意金并不是法律上的正式术语,它更多是一种商业习惯用语,用来表示买方或租户在交易前向卖方或房东表达购买或租赁意愿的一种预付款项,就是表达“我有诚意跟你谈这笔买卖”,不是强制性的,也不是合同履行的保障金。
举个例子,当你看中一套房子,准备跟房东签租房合同,但你还没完全下决定,房东可能会要求你先交一笔钱作为“诚意金”,以示你不是随便看看,这笔钱有可能会被退还,也有可能转为租金或定金,这都要看双方如何约定。
那诚意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呢?这就涉及到法律责任的问题了。
诚意金≠定金,一字之差,责任天壤之别!
我们要特别强调:诚意金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担保效力,而定金则受《民法典》保护,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商品房买卖中,如果开发商收的是“定金”,一旦买方违约,可能就无法要求返还;而如果是“诚意金”,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其性质转化为定金,否则买方通常可以要求退还。
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一定要搞清楚写的是“诚意金”还是“定金”,因为这两个字直接关系到你的钱能不能退回来!
建议参考:如何避免诚意金带来的纠纷?
- 明确书面约定:不要只听口头承诺,所有的款项性质、用途、退还条件都必须写进合同里。
- 保留支付凭证:无论是转账还是现金支付,务必保存好相关记录,以便日后维权。
- 咨询专业律师:在签署重大交易合同前,请律师帮忙审核条款,尤其是涉及金额较大的情况。
- 了解当地市场惯例:不同地区对“诚意金”的使用习惯可能不同,提前做好功课很有必要。
相关法律条文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条款仅适用于“定金”,而不适用于“诚意金”。
小编总结:
诚意金是表达合作意愿的一个信号,但它本身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在现实交易中,很多人都因为混淆“诚意金”与“定金”而吃了亏,我们在进行重要交易时,务必要擦亮眼睛,看清合同内容,弄清每一分钱的性质和去向。
记住一句话:没有白纸黑字,就没有法律保障,与其事后维权难,不如事前多留心,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理清思路,做出更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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