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特点?别小看这四个字,它可能是你打赢官司的关键突破口!
你有没有发现,生活中很多看似不起眼的问题,其实都藏着“有什么特点”这个关键提问?一份合同为什么无效?一个证据为什么不被采纳?一个行为为什么构成侵权?追根溯源,答案往往就藏在“特点”两个字里。作为一名执业十几年的律师,我越来越意识到,“有什么特点”不是一句闲聊,而是法律思维的起点,是破解复杂案件的金钥匙。
很多人以为打官司就是“讲道理”,但法律讲的不是情绪化的道理,而是基于事实和法律条文的逻辑分析,而分析的第一步,就是识别“特点”——这个行为、这份文件、这个主体,到底“有什么特点”?举个真实案例:曾经有个客户被公司无故辞退,一上来就说“他们欺负我”,情绪激动,我问他:“公司辞退你的通知,有什么特点?”他愣住了,后来我们仔细一看,那份通知既没有盖公章,也不是人事部门发出的,而是部门主管口头传达。这个“特点”——缺乏正式程序和书面形式,直接成为我们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核心依据。
再比如,知识产权案件中,判断是否侵权,核心就是“比对特点”,著作权看“表达形式是否实质性相似”,商标权看“标识是否容易导致混淆”,专利权看“技术特征是否全部覆盖”。这些法律判断,本质上都是在问:“你的作品/产品/设计,有什么特点?对方的又有什么特点?两者之间有什么异同?”
甚至在刑事辩护中,“特点”也至关重要,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它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而每一个要件,其实都是在描述“特点”:主体有没有特殊身份?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客观行为有没有特定方式?造成的后果有没有特定严重性?没有对“特点”的精准把握,辩护就无从谈起。
所以你看,“有什么特点”这个问题,表面上简单,实则直指法律分析的核心——识别差异、提炼特征、建立逻辑链条,它不是让你泛泛而谈,而是逼你深入细节,从纷繁复杂的事实中抽丝剥茧,找到那个能决定胜负的关键点。
很多人输官司,不是因为法律不对,而是因为没把“特点”说清楚,法官问你:“你主张的损失是怎么计算的?”你如果说“大概这么多”,那肯定不行,但如果你能条理清晰地说:“这笔损失有三个特点:一是有合同依据,二是有付款凭证,三是有第三方评估报告佐证”,那说服力立马不一样。
所以说,下次遇到法律问题,别急着下结论,先问自己一句:“这件事,到底有什么特点?”从主体、行为、证据、后果四个维度去梳理,你会发现,很多原本模糊的问题,突然就清晰了。
✅ 建议参考:如何用“有什么特点”提升你的法律思维?
- 面对问题先别急着回答,先拆解:问自己“这个行为/文件/争议,有什么特点?”
- 从四个维度入手:
- 主体特点(是谁?有没有特殊身份?)
- 行为特点(怎么做的?时间、方式、动机?)
- 证据特点(有没有书面材料?是否原件?是否关联?)
- 后果特点(造成了什么影响?是否可量化?)
- 用“特点”组织语言:在沟通或写材料时,用“该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点……”来增强逻辑性和说服力。
- 对比分析:把己方和对方的“特点”列出来,找差异、找漏洞、找突破口。
📚 相关法条参考(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这里的每一项,都是判断“法律行为是否有效”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具备法定情形和程序)。
➜解除行为是否合法,关键看其“程序特点”和“实体特点”是否合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独创性”和“可表现性”,正是判断作品“有什么特点”的核心标准。
“有什么特点”这四个字,看似平平无奇,实则暗藏玄机。它不是简单的提问,而是一种法律人必备的思维方式,无论是写合同、打官司,还是日常维权,只要你能精准提炼“特点”,就能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抓住主线、击中要害。细节决定成败,而“特点”就是细节的提炼。下次遇到问题,别慌,先问一句——它,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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