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劳动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的,另一种则是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劳动者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如下:
1.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
(1)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裁员。
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3.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问题的详细解答,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我们要遵守法律秩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本网站找专业律师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