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后还可以上诉吗
劳动仲裁机构对于劳动争议的审理时间通常是45天,经过调解,在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会依法作出仲裁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审理过程中有特殊情况的,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最迟可以向后延长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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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经调解未达成协议多久可以收到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完毕,最迟不超过60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案件实行合议庭需要开庭吗
需要开庭,合议庭成员必须参与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第一审案件,由法官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第二审案件和其他应当组成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二条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符合审判长任职条件的法官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第三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
第四条 合议庭的审判活动由审判长主持,全体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裁判,共同对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
在我国合议庭评议规则是什么
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这一规定体现了庭审的民主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案件经过评议得出符合多数人意见的评议结果。特别是在事实的认定,证据的核实,以及是否构成犯罪,量刑的适用等方面,如果只听取个人意见或者仅凭长官意志所左右而不经过充分讨论,就会使案件得不到充分的评议,为形成错案埋下隐患,同时也失去了组成合议庭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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