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是工伤认定的前置程序。
工伤认定之前是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的,现实中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最根本的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关系,这也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在很多地方的工伤认定部门都要求在认定工伤之前进行劳动关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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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是工伤认定前置程序
工伤认定之前是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的,现实中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最根本的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关系,这也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在很多地方的工伤认定部门都要求在认定工伤之前进行劳动关系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劳动者因工受伤补偿问题的具体规范。根据《条例》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有依照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因此,职工身份是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性条件,而职工身份主要体现在劳动关系上。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是劳动关系,没有认定上劳动关系,就不能适用《条例》规定进行索赔。《工伤认定办法》从工伤认定程序上对此作了规定: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以说只有是劳动关系才能申请认定工伤,否则是认定不上的。
临时工受伤工伤认定吗
临时工在法律上已经没有该概念。是否能够认定工伤需根据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和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若是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2、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企业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则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
3、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仍须使用临时工,他们因工死亡和因工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固定工的待遇执行。
4、在《工伤保险条件》中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临时工与企业的职工一样,符合法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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