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纠纷仲裁,拆迁协议的仲裁条款对方不认可
需要先到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再者就是提交仲裁申请书和仲裁的协议,并再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只要确定无异议的就可以依法的立案,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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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合同纠纷仲裁流程怎么走
1、到约定的仲裁委申请仲裁,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
2、仲裁委对于可以立案的案件,出决定,如果决定立案的,五日之内会发出相关书面通知;
3、仲裁委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
4、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参加仲裁。
经济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
但《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同时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因此,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如果法院撤销了仲裁结果,则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进行重新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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