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普法百科> 正文内容

好意施惠为什么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好意施惠是民事行为吗

好意施惠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是有的;好意施惠关系就是没有法律的约束;一般就是单纯的授予别人好处,使其收益的行为;而对于民事法律的关系就是双方在协商任何事情或者是签订任何合同的基础上都会承在有合法的利益,从而也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 1、
  • 2、
  • 3、

好意施惠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有没有?

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所保护公民权利的一种法律层面上的关系,好意施惠是没有法律约束,单纯的授予别人好处,使其收益的行为。二者看似相近,实则有很大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 客体) 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尽管在财产关系中其标的常常是物,但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权利和义务,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而不是发生在人与物之间。经民法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好意施惠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

赠与合同和好意施惠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要求不同 在好意施惠行为中,好意施惠人可以不具备和合同所要求的行为能力,而在无偿合同中,合同主体的施惠一方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并需要履行理性人的注意义务。

(2)性质不同 纯粹的好意施惠行为既不是法律行为,也不是事实行为,而且也不是准法律行为,而是由道德、习惯等法律规则以外的社会规则调整的社会层面的行为。而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则应该根据交易习惯来加以理解,斟酌当事人利益关系和公平原则,进而合理认定某一行为到底是好意施惠还是无偿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而无偿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故二者在性质上存在着差别。

(3)目的不同 好意施惠行为中,行为人实施施惠行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某一民事法律关系,而是在于行为人欲通过施惠,如帮助别人,去追求良好道德风尚和帮助别人而使自己的心情变得愉悦;而无偿合同中,行为人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愿意受这一关系约束的意思,继而使得该行为受到法律规范所调整,形成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比如甲将自己的自行车赠与乙的行为,就形成了一个赠与合同。

(4)是否具有受行为拘束的意思不同 好意施惠行为中,当事人的施惠行为欠缺法律行为的效果意思,并没有受其拘束的意思,如在本文开头的案例,乙并没有就其同意叫醒甲到站的行为而受该行为拘束的意思,即缺乏法律行为中的效果意思这一要素,因此甲与乙之间是一种好意施惠关系,而非无偿合同或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而无偿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要受到合同所约束,尽管一方当事人不向他方支付任何报酬,但并不是说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义务,在有些无偿合同中,当事人也要承担义务,如借用人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安全返还物品的义务。这一区别是好意施惠行为和无偿合同的本质区别,也是区别二者的关键因素。

如何区别赠与合同与好意施惠?

1、相同点

好意施惠和无偿合同都具有无偿性和施惠性,正是由于二者在这两点上具有相同之处,才使得人们很难将二者区分开来。但是二者虽然在形式上存在着共同之处,但是二者在本质上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不同点

(1)主体要求不同。在好意施惠行为中,好意施惠人可以不具备和合同所要求的行为能力,而在无偿合同中,合同主体的施惠一方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并需要履行理性人的注意义务。

(2)性质不同。纯粹的好意施惠行为既不是法律行为,也不是事实行为,而且也不是准法律行为,而是由道德、习惯等法律规则以外的社会规则调整的社会层面的行为。而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则应该根据交易习惯来加以理解,斟酌当事人利益关系和公平原则,进而合理认定某一行为到底是好意施惠还是无偿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而无偿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故二者在性质上存在着差别。

(3)目的不同。好意施惠行为中,行为人实施施惠行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某一民事法律关系,而是在于行为人欲通过施惠,如帮助别人,去追求良好道德风尚和帮助别人而使自己的心情变得愉悦;而无偿合同中,行为人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愿意受这一关系约束的意思,继而使得该行为受到法律规范所调整,形成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比如甲将自己的自行车赠与乙的行为,就形成了一个赠与合同。

(4)是否具有受行为拘束的意思不同。好意施惠行为中,当事人的施惠行为欠缺法律行为的效果意思,并没有受其拘束的意思,如在本文开头的案例,乙并没有就其同意叫醒甲到站的行为而受该行为拘束的意思,即缺乏法律行为中的效果意思这一要素,因此甲与乙之间是一种好意施惠关系,而非无偿合同或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而无偿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要受到合同所约束,尽管一方当事人不向他方支付任何报酬,但并不是说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义务,在有些无偿合同中,当事人也要承担义务,如借用人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安全返还物品的义务。这一区别是好意施惠行为和无偿合同的本质区别,也是区别二者的关键因素。

如遇到问题类似还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先在线咨询律师可谓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1240015.html

返回列表

上一篇:2021微博谣言,微博多少算造谣

没有最新的文章了...

好意施惠为什么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好意施惠是民事行为吗的相关文章

好意施惠为什么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好意施惠是民事行为吗

好意施惠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有的;好意施惠关系就没有法律的约束;一般就单纯的授予别人处,使其收益的行为;而对于民事法律的关系就双方在协商任何情或者签订任何合同的基础上都会承在有合的利益,从而也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好意施惠是民事法律事,好意施惠行为民法规定的

好意施惠不是事行为的。如果公自身的愿以及良风尚向另一方实施惠行为属于好意施惠的范畴,那双方也是不存在法律上的关系,所以与行为是有所同和区别的,双方的关系并没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当然也就发生给付请求权。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

帮工和好意施惠如何区分,好意施惠与无偿帮工的区别

义务帮工和好意施惠的区别在于双方否存在雇佣的关系,或者否签订了合同,如果存在雇佣关系的,那就属于义务帮工,而好意施惠是不存在这种情况的,具体情况可以由司机关来进认定处理。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2、 3、 义务帮工和好意施惠的区别...

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区别年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区别民法典)_重复

言俗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八周岁以上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存在一定缺陷,在使权利时...

好意施惠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解析:好意施惠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好意施惠是指当人之间无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一方基于良的道德风尚实的使另一方受恩的关系,其旨在增进情谊。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况下,好意施惠者都无需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好意施惠者的行为完...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均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范围。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合同、婚姻家庭务、继承、侵权、财产权等行为。本文对《民法典》各部分涉及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规定进了总结,以方便读者集中精力、系统学习。该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

情谊行为好意施惠,员工提离职后又反悔怎

好意施惠请客吃饭后反悔如果已经转化法律关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但是好意施惠一般都一种普通的社会关系,而且一种正常的情谊行为,也增进感情的一种行为,其实很多时候并法律拘束,而且受贿人也没有必须履的义务。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2、...

合同行为好意施惠有区别

合同行为好意施惠有有区别的。从概念上进比较,两者似乎泾渭分明,但在实务上多将好意施惠关系当成无偿合同来处理。实际上两者权利义务相差甚巨,准确理解和掌握二者区别至关重要。由当人一方基于良的道德风尚实的使另一方受恩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