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两年了还能有厂赔偿吗
工伤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享有的赔偿权利可能会受到时效的影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又不服鉴定结论的,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超过15日的,视为放弃重新鉴定的权利。如果职工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提出异议,那么该鉴定结论就具有最终效力,而且职工也不能再以工伤为由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二、工伤两年了还能不能有误工费?
误工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实际工资发放伤残津贴,直至评定劳动能力等级,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在计算伤残津贴期间,同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职工的工伤发生在两年内,那么他仍然可以享受伤残津贴,但是误工费的支付期限一般是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
三、工伤两年了还能不能有医疗费?
工伤医疗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伤接受治疗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职工的工伤发生在两年内,那么他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等,不需要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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