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受偿顺序是什么
在一般情况下,的受偿顺序主要取决于的性质和法律规定。
1. 有债权:这类债权通常具有。例如,或物所担保的债权,在无法偿还时,债权人可以就担保物优先受偿。
2. :在中,破产费用(如破产案件的等)和共益债务(如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会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支付。
3. 劳动债权:包括职工的、、补助等。
4.税收债权:国家依法征收的。
5. 普通债权:在上述债权得到后,按照比例对普通债权进行清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受偿顺序可能因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不同的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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