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程序有几个步骤组成
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向法院提出强制的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2. 审查立案: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 通知被执行人:法院向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
4. 财产调查:法院通过各种途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包括查询账户、房产、车辆等。
5. 采取执行措施:根据调查结果,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
6. 执行款项的分配:如果执行到位款项,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7. 结案:执行完毕或者符合结案条件的,法院作出结案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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