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程序有几个步骤组成
程序通常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
1. 申请:向法院提出强制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如生效的、调解书等。
2. 受理审查: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申请并立案。
3. 通知被执行人:法院会向发出,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4. 财产调查:法院会通过各种途径,如查询账户、房产、车辆等,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
5. 采取执行措施:根据调查结果,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冻结、存款,查封、扣押、财产等。
6. 执行和解: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变更执行内容。
7.执行终结:当执行事项全部完成,或者出现法定的终结情形,如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法院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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