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婚前债务如何分割
通常属于,时由个人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
1. 婚前的界定:如果债务是在前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并且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的,那么就属于婚前个人债务。
2. 法律依据:根据《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的个人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偿还。
3. 特殊情况: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该婚前债务用于了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由双方共同偿还。
4. 证据方面:主张为个人债务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和用途;主张为的一方,同样需要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之,离婚时对于婚前债务的分割,关键在于判断债务的性质和用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