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离婚了房贷怎么办理
后房贷的办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协商解决: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由谁继续承担房贷还款责任。如果一方愿意承担全部房贷并拥有,那么另一方则退出房贷关系。
2. 出售房屋:双方可以共同决定将房屋出售,用售房款来偿还剩余房贷,然后根据分配剩余款项。
3. 变更:如果协商由其中一方继续承担房贷,但原人是双方的话,可以向申请变更贷款人。但这通常需要银行的同意,并且变更一方需要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
4. 分割房贷:在离婚中明确房贷债务的分担比例,双方按照约定分别向银行还款。但这种方式可能存在一定,如果一方未按时还款,可能会影响另一方的信用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当及时与沟通,按照银行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信用风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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