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能否追偿
承担后是可以的。
人在承担了超出自己的后,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这是基于和法律的明确规定。
在追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承担了超出份额的。这包括赔偿的支付凭证、相关的法律文书等。
2. 明确其他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这可能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各方在造成中的程度等来确定。
3. 遵循法定的追偿程序。如果通过协商无法实现追偿,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
总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条件,就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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