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去民政局办理需要以下手续:
1. 双方的簿、身份证。
2. 双方的。
3. 双方共同的。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 当事人各提交 2 张 2 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的双方应当亲自到申请离婚。自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前述期限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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