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溺亡旅游公司是否要赔偿
旅游公司是否需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1. 如果旅游公司在游客溺亡事件中存在,比如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未对危险区域进行明确警示、未配备足够的救生人员和设备等,那么旅游公司应当。
2. 若游客自身存在过错,比如违反旅游公司的安全规定、擅自进入危险区域、不听从工作人员的劝阻等,旅游公司的可能会相应减轻。
3. 但如果旅游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游客溺亡完全是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的,例如突发的等,那么旅游公司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旅游公司是否需要对游客溺亡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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