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他人歌曲侵犯了哪个权利
抄袭他人歌曲主要侵犯了。
著作权包含多项具体权利,其中被侵犯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署名权:即表明身份,在上署名的权利。抄袭者未给予原作者应有的署名。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抄袭作品的发表未经原作者同意。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抄袭行为可能对原作品进行了未经授权的修改。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抄袭可能破坏了原作品的完整性。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抄袭者复制了他人的作品成果。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抄袭作品的侵犯了原作者此项权利。
总之,抄袭他人歌曲是一种严重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