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情权和欺诈的区别和联系
侵犯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区别:
侵犯知情权主要侧重于一方未向另一方提供应有的信息,导致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决策或无法做出合理决策。比如在消费领域,商家未告知产品的关键信息。
欺诈则强调制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认识而做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例如故意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
联系:
两者常常相互关联。在很多情况下,欺诈行为往往包含了对知情权的侵犯。如果一方故意隐瞒关键信息,使得对方无法知晓真实情况,就可能构成欺诈。
同时,侵犯知情权可能是欺诈的一种手段或表现形式。当知情权被严重侵犯,导致对方产生错误判断并遭受损失时,就可能构成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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