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处罚依据
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处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对食品标签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可能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具体的处罚力度和方式会根据情节的轻重来决定。比如,标签存在一般瑕疵,可能只是要求改正和警告;但如果标签的问题影响到食品安全,或者误导消费者,处罚就会较为严厉。
监管部门在进行处罚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和程度、食品的流通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者的等。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细则,对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