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事侵权行为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行为责任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存在加害行为:加害行为包括和不作为。作为是指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不作为则是未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2. 有损害事实:是指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受到的客观情况,包括、和等。
3. 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是由加害行为所直接引起的。
4.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和过失。故意是指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的后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的后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在一些特殊的侵权行为中,如和,对行为人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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