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如果医药费对方不给,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协商沟通。尝试与对方再次友好协商,明确说明您的用需求以及相关依据,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
2. 寻求调解。可以向相关调解机构,如调解委员会等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介入协助解决。
3. 提起。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费用、认定书等,向有的人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
在采取这些措施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沟通记录,这将对您的维权非常有帮助。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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