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收集哪些证据
时可收集以下几类证据:
1. 证明的证据,如一方存在家暴的报警记录、验伤报告;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视频、照片等;双方的、居委会证明等。
2. 关于财产方面的证据,如房产的、购房、证明;车辆的行驶证、购车合同、付款凭证;存款的流水;投资收益的相关凭证等。
3. 争取的证据,比如自身经济条件较好的收入证明、财产证明;陪伴子女时间较多的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能为子女提供良好教育环境的证明等。
4. 证明对方存在的证据,如对方赌博、吸毒的相关处罚记录等。
需要注意的是,收集证据应通过合法途径,不能侵犯他人,否则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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