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甲等事故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级甲等事故通常指中的最高等级。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医疗费:包括患者因事故治疗所支出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等。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陪护人员的实际收入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前实际且没有的人为限,按照其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标准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范围可能因地区、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具体案件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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