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打架谁来赔偿
学生在校打架的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1. 如果学生是未,一般由其。因为人对有监护职责,需要对子女的行为后果负责。
2. 如果在管理上存在,比如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打架行为,或者在平时的教育中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教育责任,那么学校也要承担相应的。
3. 如果打架是因为第三方的过错导致,比如有校外人员挑唆,那么第三方可能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4. 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能够独立承担的,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责任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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