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怎么处罚
销售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是行为,处罚方式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而定。
1. 责令改正。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无生产日期的食品,并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行为。
2. 违法所得。即没收销售这类食品所获得的收入。
3. 罚款。罚款的数额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而定。
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吊销许可证。
处罚的具体力度和方式,由市场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决定。同时,消费者购买到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有权要求。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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