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
如果时不想要孩子的,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来处理。
1. 与对方协商:首先尝试与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看能否就孩子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能够协商成功,并签订书面的,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对方,这是比较理想的情况。
2. 法院诉讼: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么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向法院表明自己不主张抚养权的意愿,并说明相应的理由。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以确定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案。
3. 提供证据:如果您不想要抚养权,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比如证明自己的工作性质不利于照顾孩子、经济条件无法保障孩子的良好生活等。但这些证据需要真实、合法、有效。
总之,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无论您是否想要争取,都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