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如何处罚的
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是一种严重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1. 对于旅游经营者及其,如果存在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行为,可能会被责令改正,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2. 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4. 相关部门还会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这些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旅游者的。
法律依据:《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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