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保全是指人院在利害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1. 其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的,防止对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恶意转移、隐匿、损毁财产,确保判决能够有效执行。
2. 常见的财产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比如查封房屋、扣押车辆、冻结账户资金等。
3.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通常包括有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情况紧急不立即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等。
4. 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需要提供,以防止因保全给被造成损失。
5. 财产保全的期限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规定,在期限前,如果案件未审结或未执行完毕,当事人可以申请续行保全。
总之,个人财产保全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对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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