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去钱收不回来怎么写欠条
以下是一份关于借款未还重新写的模板,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欠条
欠款人:[欠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出借人:[出借人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因欠款人之前向出借人借款,至今仍有未归还的款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还款约定:
1. 欠款金额: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
2. 还款期限:自本欠条签订之日起[具体期限]内还清。
3. 还款方式:[具体还款方式,如一次性现金支付、分期还款等]。
4. 如欠款人未按照本欠条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还款,出借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等)均由欠款人承担。
5. 本欠条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欠款人(签字或盖章):[欠款人签名] 日期:[日期]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出借人签名] 日期:[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在书写欠条时,务必确保双方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和方式等关键内容清晰明确。同时,为了增强欠条的法律效力,最好让欠款人亲自书写并签字,或者在有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