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未设立抵押人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在未设立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违约责任:如果权未设立是由于抵押人自身的造成的,比如未按照约定办理抵押手续等,那么抵押人可能需要承担。这可能包括因此遭受的损失。
继续履行义务:如果有可能,抵押人可能需要采取措施,促使抵押权得以设立,比如补正相关手续等。
损害赔偿义务:因抵押权未设立而给人造成的,抵押人可能有赔偿的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根据抵押人与债权人之间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在实际情况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