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出血轻伤二级可以评几级伤残
颅内出血轻伤二级不一定能直接对应,等级的评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一般来说,如果颅内出血导致了较为严重的,如神经功能障碍、认知障碍、肢体运动障碍等,可能会被评定为伤残。但具体的伤残等级可能在七级到十级之间。
1. :存在轻度智力缺损或,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轻度或;单肢瘫(肌力 4 级)等。
3. :癫痫轻度;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等。
4. :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等。
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的伤残评定结果应以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10.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
3.一侧部分面瘫;
4.嗅觉功能完全丧失;
5.尿崩症(轻度);
6.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
7.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8.开颅术后。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