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分割财产怎么处理的
在财产分割方面,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双方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院根据照顾的原则判决。
2. 对导致的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即在分割财产时,应将重婚方的财产分给合法婚姻的另一方。
3.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即双方对子女仍有、教育等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的权利和义务。但在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同时考虑到双方的程度等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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