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不合格包括哪些内容和方法
食品安全不合格包含多个方面。
首先是食品原材料的问题,比如使用了变质、受污染、含有违禁物质或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
其次是食品添加剂的不当使用,如超范围、超限量添加,或者使用了不允许添加的添加剂。
再者是微生物污染,例如食品中存在致病性细菌、病毒、真菌及其毒素超标。
然后是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还有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条件不达标,比如生产环境脏乱差,设备未清洁消毒等。
另外,食品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可能导致迁移到食品中。
最后,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如缺少必要的成分、营养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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