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要本人去吗
司法通常需要本人去。
原因在于:司法鉴定需要对被的身体状况、损伤情况等进行直接的观察、检查和评估,以获取准确、客观的鉴定结论。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被鉴定人因身体极度虚弱、病情严重无法前往鉴定机构,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鉴定机构的综合评估,可能会采取上门鉴定的方式。
另外,如果是涉及某些物证类的司法鉴定,本人未到场也有可能进行,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总之,一般情况下为了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人到场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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