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的外地人需要哪些程序
起诉欠钱不还的外地人,通常需要以下程序:
1. 准备起诉状:明确原告和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住址等。写明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偿还的欠款金额及等,还要阐述事实与理由。
2. 收集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用以证明存在关系和对方欠款未还的事实。
3.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或者地的法院管辖。如果中有约定管辖法院,则按照约定。
4. 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原告的等。可以通过网上立案或者到法院立案窗口现场提交。
5. 缴纳诉讼费:法院案件后,会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6. 等待法院通知:法院会安排等法律文书给被告,并确定开庭时间。
7. 参加庭审:在庭审中,要陈述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回答法官的询问。
8. 等待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诉讼过程要遵循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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