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的安全。
客观要件: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主体要件: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的其他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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